各教学系: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遂宁校区本学期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遂宁校区成立“2023级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遂宁校区2023级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何诣然
副组长:饶显周 余天威 张姝
二、基本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遂宁校区的公费师范(优师计划)生,不得进行转专业调整。同时,遂宁校区非师范生不能转入遂宁校区公费师范(优师计划)专业。
(二)因遂宁校区招生代码单列,遂宁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狮子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专业,狮子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遂宁校区的专业;
(三)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数由相关专业开设系根据该专业现有在读学生人数、师资力量及资源配置情况,按照能接尽接的原则拟定,本年度相关专业意向接收计划数见附件1。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只可选报一个转入专业。
(四)接收专业系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对拟转入本单位的学生组织考核,考核须选用笔试或笔试加面试等的方式进行,并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以及保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命题、制卷、考核、阅卷、成绩登录等相关工作,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由文科类招生专业转入理科类招生专业或由理科类招生专业转入文科类招生专业的,接收系应根据 专业学习要求加试相应课程,加试课程考核未达到系要求的学生,可以不予接收。
(五)由于学生专业调整涉及学籍基本信息更改,学校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平台”进行学籍信息变更。学生在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前必须认真思考、仔细斟酌,学生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不得放弃,必须前往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三、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遂宁校区2023级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的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11月17日前,校区根据各系接收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调整工作方案(包括工作小组名单、接收专业考核方式、录取办法等内容),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成都校区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并在校区官网公布。
(二)11月20日至11月24日,各有关教学系向2023级全体学生宣传本通知精神。11月20日上午9:00起,学生可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相关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下午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11月26日前,校区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并按要求提交考核时间(12月2日)、考核地点、考核形式及咨询电话。相关考核信息经成都校区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处网站予以发布,学生可自行查询。
(四)12月12日前,各接收系根据转入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完成考核工作,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教务科预录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12月15日前,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考核成绩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同时将加盖校区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成都校区教务处学籍科。成都校区教务处将汇总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于本学期放假前正式公布2023级学生专业调整名单。
(六)经学校批准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直接到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四、其他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专业调整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受班额及生师比限制,未能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相关专业的“辅修专业”教育,具体安排学校另行通知。
(三)凡经审批同意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未修课程须进行补修;专业调整前已修课程学分按相关办法进行认定。
(四)凡进行专业调整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到新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相关课程的期末考核,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将取消专业调整资格。
(六)各系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开展专业调整考核选拔工作。命题工作要做到1人命题、1人审题,评卷工作要严格执行双评制,面试工作要由不低于3人的面试组进行考核,要加强参加该项工作的所有人员的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教育。校区纪委书记全程参与转专业选拔工作,对相关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转专业选拔的公平、公正。
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是发挥学生特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系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开展此项工作。
为确保专业调整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校区028-84760212,028-84760726。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0825-6668111。
特此通知
遂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编辑: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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