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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须知
时间:2023-10-25 20:24:51   来源:遂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查看:97

遂宁校区全体同学: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始面向全体在校同学们提供预约咨询服务啦!

一、咨询对象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二、咨询内容

有关心理发展、心理适应、心理障碍以及其他方面的心理咨询服务。

三、预约方式

可以通过线上预约或前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桃李楼542)预约室进行预约,确定咨询时间和咨询师。来访者请提前5分钟到心理中心,做好咨询前的准备。每次咨询时间为50分钟左右。需要续约咨询的同学,在该次咨询结束后,到中心预约室预约下次咨询时间。

线上预约电话:0825—6668159

线下预约地点:桃李楼542室

线上线下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四、咨询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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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来访者须知

1.咨询保密原则

中心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采取保密原则,未经来访者允许,不会透露给学校其他单位及个人。

2.来访者职责和权益

心理咨询的效果建立在平等、真诚、互信的咨访关系上,在咨询中保持积极、开放和真诚的态度非常重要。

心理咨询是助人自助。如果在咨询过程中受到侵犯和伤害,来访者有权随时提出中断咨询,更换咨询老师。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安排新的咨询师或者帮助你转介到其他机构。

3.心理咨询师伦理守则

善行:咨询师工作目的是使来访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咨询师应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责任:咨询师在工作中应保持其专业服务的最高水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 责任。认清自己专业的、伦理及法律的责任,维护专业信誉。

诚信:咨询师在临床实践、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应努力保持其行为的诚实性和真实性。

公正:咨询师应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及其他人员。咨询师应采取谨慎的态度防止自己潜在的偏见、能力局限、技术的限制等导致的不适当行为。

尊重:咨询师应尊重每一个人,尊重个人的隐私权、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



编辑: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