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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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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系、公共课教研室):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流程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试时间

2023级期末课程考试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1日

说明:公共课考试时间由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余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课程教学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

二、考试要求

(一)强调课程目标的达成度。期末考试试题的内容应依据《课程大纲》中的课程目标确定考核形式,科学设计分值分布,完全对标实现对课程目标学习达成情况的评价考核课程考核完成后应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

(二)实施形式多样化考核。各教学单位要督促任课教师按照“考核严起来和难起来”的要求,更加规范和有效实施过程化考核。根据课程特点,可采用闭卷笔试、非标开放答辩试、口试、学习成果展示、撰写小论文、作品设计等多样化的期末考试形式,同时认真做好试题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做到以考核提高教学质量。

1.进一步提升命题质量。要切实落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提高命题质量,考试试题内容应以课程大纲、课程实施大纲为依据,特别注重对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核,命题涉及知识点覆盖面要广,重点提升对学生能力水平测试,逐步提高考核的难度,进一步强化命题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2.期末考试前提交过程化考核成绩。各任课教师需在期末考试前在成绩管理系统中提交过程化成绩提交后不得再作更改

三、试题命制

(一)命题程序

1.确定考试形式和确定命题教师。教学单位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大纲)确定考试形式和命题教师,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类型登记表》(见附件1)。

2.开展试题命制。命题教师要严格依据课程大纲(课程实施大纲),按照课程目标达成度要求命制试题,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确认表》(见附件2),试题题型无统一要求但论述题、案例辨析题、观点评述题、论证题、应用题等开放性测试学生能力和水平的试题原则上应不低于60%。试卷中各大小试题均要标明分值。试题排版要紧凑,凡有附图的,作图应规范。试卷上应注明考试形式(开、闭卷)及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每份试卷均需附上各审题教师、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签字的《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审阅表》(附件3)、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全校性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必修课(含需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见附件7)由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统一制卷,遂宁校区无需命题;需要各教学单位自行命题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除需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外)命题两套;各门专业课命题的套数为两套。试题命制完成后应交系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审查。各教学单位自行命题的试卷电子文档应交到遂宁校区教务科(至善楼313)收集,期末考试使用的试卷由教务科在教学单位上交试卷中统一抽取。

本学期每门课程的各套试卷之间不得出现重复的试题。

3.组织试题审查。所有课程的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均实行二级审核制度。由系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委托专人负责初审(涉及系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命题的应指定一名教师初审),系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负责终审。

审题时应保证试题、试卷的质量,突出试题的挑战度和拔高性,确保试题、试卷无重复,不得出现有意识形态问题的试题、试卷

系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审查试卷,可根据人才培养中课程目标及教学大纲(课程大纲)要求,对试题提出调整、修改或增删的意见;审题教师、系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审查合格并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审阅表》(见附件3)后交各系或公共课教研室存档。

(二)试卷格式

1.试卷格式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模板》(见附件4)执行,要做到卷面规范、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

2.考核方式为论文写作、调查报告的课程,可将论文题目制作成题单,并附上《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查专用封面》(见附件5)。

(三)试卷提交及印制

1.全校性公共课(含需要统一组织考试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见附件7)试题由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统一制卷,遂宁校区无需命题,全校使用相同的试卷。

2.遂宁校区专业课试卷和非统一组织考试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试卷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命题,试卷的电子文档交教务科进行收集并统一制卷收题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1822884610@qq.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程名称、专业及班级信息。

各教学单位须自行保存《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类型登记表》(见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确认表》(见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审阅表》(见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印制登记表》(见附件6)的纸质文本。

四、考试组织

(一)遂宁校区成立期末课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各环节工作安排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在期末考试期间,由教务科负责做好考试的组织、巡查和保密工作,试卷应有专人保管、收发。 

(三)各教学单位参与试题命题、审核的所有人员都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试卷的保密。

(四)全校性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必修课(含需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7)。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3日(需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五)期末课程考试将由遂宁校区教务科进行考场编排。每个考场原则上应按照30至40个考生对应2位监考教师的比例配备监考教师,监考教师按照交叉监考的原则随机安排,考室座位安排应为间隔一个座位安排1个考生。

(六)专业课和非统一组织考试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考试时,任课教师必须到教室监考,考试结束后原则上应由任课教师将学生试卷统一收回评阅。为保证专业课和非统一组织考试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课教学内容的完整性,提前组织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5月24日。

(七)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考核(考试),确保教学计划和指导力量的落实,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八)本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采用网上阅卷,由开课单位扫描试卷后安排教师流水评阅。

五、考试成绩

(一)过程化考核成绩

过程化考核成绩应根据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如实记载,做到给分有据、分布合理。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前(2024年6月24日前)将过程化考核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由校区教务科对各任课教师过程化考核成绩录入情况进行审核,所有的课程期末考试的实施应在任课教师对过程化考核成绩提交后才能进行,过程化考核成绩录入后不得再作更改。

(二)期末考试成绩

请任课教师于考试完成一周内(2024年7月19日前在成绩管理系统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并由教务科对各任课教师所提交的成绩在成绩管理系统内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上传至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各教学单位须自行保存任课教师及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的学生纸质平时及期末成绩册。

(三)学生查卷

如学生对成绩有质疑,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查卷申请,开课单位在第三周内完成查卷,并报学校教务处修改成绩。

六、材料归档

各教学单位应督促任课教师在考试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成绩及相关存档资料,并做好考核资料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应包括空白试卷、试卷审阅表、过程考核成绩册、学生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细则)、课程考核目标达成度报告等材料。过程化考核的课程,还应在试卷袋中留存半期考核、阶段性考核、学生作业等过程性考核的记录。实践类课程应做好课内实践、实习实训、实验报告等其他过程性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一)保密要求

1.参与试题命题、审核、试卷收集、保管、参与试卷印制及封装的所有人员都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更不得出售试题试卷,谋取利益。

2.参与命题和审核的教师不得以划重点、练习、小测试等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

(二)监考要求

各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四川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各学院应认真落实教师监考资格,严格遵守“未经过考前培训的教师不得参与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应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不得处理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等要求。

考试时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开展监考工作。除核对学生有效证件以外,还应在学生签到时核对学生座位号,并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调整座位。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按要求收齐试卷并交叉清点确保无误。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建立学生监督机制,凡学生投诉或发现命题教师、监考教师有违规违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问责追责。

(三)考风考纪

期末考试应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各教学单位应重视诚信教育工作,大力开展考试诚信宣传,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培养诚信品格,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均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考试本科生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教务科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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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