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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次预评选名单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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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遂宁校区实际情况,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须从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产生。公费师范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金。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资助中心关于遂宁校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及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数,治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预评选8名,治理学院城乡规划专业预评选8名,产业学院预评选8名,文旅学院预评选6名,共计30名,经过各专业申报、资质初审、励志奖学金答辩会、学生成绩核算、成绩排名公示无异议后,城乡规划专业改选一名同学,现将2023-2024学年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次预评选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的方式向学生事务部反映。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学生事务部

                               2024年11月13日

 

【编辑: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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